【理论观察】以更新的视角进一步高度重视节粮减损工作

来源:粮油市场报   时间:2021-10-13

今年10月16日是第41个世界粮食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1991年9月28日,党中央、国务院为教育引导人们厉行节约、爱惜粮食,确立了此“宣传周”并专门发出通知:“爱惜粮食,节约粮食,有利于保障粮食的社会供给和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利于在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形成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要十分重视粮食生产,同时要切实抓好节约粮食的工作。”今年4月29日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条明确:“应当持续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并将反食品浪费作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的重要内容。”节粮减损,反对浪费,话题永恒,常讲常新   

心系国之大者

认识好新的形势

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不言而喻,粮食安全一旦出问题就是“一剑封喉”的大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始终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去年以来,受气候变化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世界粮食安全问题进一步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世界粮食安全和营养状况(2021版)》显示,2020年全球有大约1/10的人口面临食物不足的困境,其中,亚洲饥饿人口数量最高,非洲饥饿人口数量增长最快。当前,全球范围内尚有30亿人不能保障健康膳食,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种粮农民粮食滞销,城市居民贫困激增,进一步加剧了人们对粮食安全问题的焦虑。而另一方面,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每年全球粮食从生产到零售全环节损失约占世界粮食产量的13.9%。这个损失降低1个百分点,就相当于增产2700多万吨粮食。我国由于一定程度存在农户储粮设施相对简陋、物流方式不够先进、粮食过度加工等情形,加之“中国式剩宴”“舌尖上的浪费”,粮食产后损失浪费十分严重,据测算,我国粮食在储藏、运输、加工等环节损失浪费总量每年达3500万吨以上,相当于两亿人1年的口粮。《中国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报告》显示,我国城市餐饮业仅餐桌食物浪费量就有1700万~1800万吨,相当于3000万~5000万人一年的食物量。

保障粮食安全,开源更需节流。我国是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节粮减损、保障粮食安全尤为重要。世界曾有“谁来养活中国”之问,1949年,美国国务卿艾奇逊断言:历代政府都没有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共产党政权也解决不了。今年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向全世界人民庄严宣布,我国历史性地整体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实现中华民族企盼千年的全面小康梦。从温饱到全面小康,一方面我们解决了吃饭问题,用占全世界7%的耕地、6%的淡水资源,养活了占世界22%的人口;但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清醒看到,我国粮食生产和消费始终处于紧平衡状态,粮食消费量占到世界粮食消费量的1/5、比世界粮食贸易量的2倍还要多。尽管我国粮食生产取得历史罕见的十七连丰,今年粮食也丰收在望,但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持续增长、耕地和淡水资源不断减少,以及生态的日渐恶化,粮食增产难度越来越大;哪怕我国已经取得“人工合成淀粉”的原创性成果,但科技产业化仍路途迢迢;加之疫情、自然灾害等加剧全球粮食需求刚性增长,我们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更加重视粮食减损和浪费,务必高度警觉,心系国之大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的手中”。

突出良法善治

宣贯好新的规制

我国《宪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农业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提倡珍惜和节约粮食。”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明确要求加强立法,强化监管,在全社会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2020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了为期一个多月的“珍惜粮食、反对浪费”专题调研。调研报告指出,粮食浪费问题在不同领域、不同环节不同程度存在。落实中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秉承法治思维,今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颁布施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生效,6月,《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亦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些为进一步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反食品浪费法》针对实践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减少粮食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浪费作出一系列原则性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强调了国家完善粮食加工、储存、运输标准,提高粮食加工出品率和利用率,推动节粮减损等要求;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一步强调节粮减损的重要性,具体明确了各级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减损的职责及粮食流通各环节减损的要求。《条例》第五条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第二十五条规定:“开展珍惜和节约粮食宣传教育。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粮食经营者的指导和服务,引导粮食经营者节约粮食、降低粮食损失损耗。”同时,《条例》在第七条明确:“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首次在行政法规层面体现“党政同责”,在严格问责背景下进一步压实粮食安全沉甸甸的政治责任。

目前,为进一步引导节粮减损,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还在进一步深入研究粮食标准指标,完善配套制度规范,全方位构建粮食减损的法律规范体系。一系列新的规制出台,必将进一步突出良法善治,为依法推进节粮减损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武器,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切实、及时做好宣传贯彻与实施工作。  

体现与时俱进

落实好新的目标

今年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一年,乡村振兴关键是产业兴。所以,今年“粮食安全宣传周”的主题是:“发展粮食产业助力乡村振兴”。我们要持续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突出抓好“三链协同”和“五优联动”,深入开展“六大提升行动”,推动形成粮食兴、产业旺、经济强的良性循环,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全面助力乡村振兴。同时,粮食的损失浪费不仅意味着其本身的浪费,更意味着所投入的水、土地、能源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的无效消耗,进而会进一步加重对环境的严峻挑战。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在今年的联合国粮食系统峰会上强调,目前,全世界有近1/3粮食被损失或浪费,与此同时,粮食系统还产生了1/3的温室气体排放,并造成80%的生物多样性丧失。就亚洲而言,随着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亚洲各国的食物浪费从每年27800万吨增长到41600万吨,相应地导致了其对温室气体排放量的贡献从8%增长到10%。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特别要求:到2030年,将零售和消费环节的全球人均粮食浪费减半,减少生产和供应环节的粮食损失,包括收获后的损失。联合国粮农组织呼吁,需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改变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方式,减少粮食损失和浪费,减缓气候变化,增强疫情下世界粮食安全韧性。

新的时期,节粮减损、反对浪费,不仅是保障粮食安全、缓解资源压力的重要举措,更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公众文明素养的必然要求。我们要从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乡村振兴、应对气候变化、推进联合国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实现的角度,积极推进节粮减损工作。   

彰显大国担当

开启好新的征程

近年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粮储行业弘扬“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优良传统,在节粮减损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显著成效。譬如:持续推进“农户科学储粮专项”“粮安工程”“智慧粮库”、原粮“四散运输”、优质粮食工程等专项;广泛应用“四合一”储粮技术、气调储粮、铁水联运接卸等技术;全面倡导适度加工、合理加工,开展大宗粮油适度加工技术研发及成果推广等工作;开展粮食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军营等系列活动……在粮食收购、储藏、运输、加工、消费等环节多措并举减少了产后环节损失,取得了一系列有益的经验做法。今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关于推进粮食产后节粮减损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粮食产后节粮减损的重点任务,部署强化深入推进节粮减损工作举措。文件明确:在粮食收购环节,继续为农户提供高水平的粮食产后收储运销服务,指导农户开展科学储粮;在粮食仓储环节,大力实施绿色仓储提升行动,对现有仓房进行升级改造,支持建设绿色低温仓储设施,提高仓房气密性、隔热性,推进分类、分仓储藏,进一步降低仓储环节粮食损耗;在粮食物流环节,大力推进多式联运,加强成果应用、标准制修订,强化粮食物流节粮减损;在粮食加工环节,通过装备提升、技术推广、科技攻关和适度加工技术成果宣介等方式,推进“优粮优加”,促进加工节粮减损;在粮食消费环节,加强节粮减损宣传,推进减损共识,培育爱粮节粮理念。此外,积极推进节粮减损科技创新,加强相关成果推广应用,推进节粮减损相关标准制修订、强化节粮减损考核等工作。节粮减损征程可谓任重道远、久久为功。

我们还应看到,节粮减损是全球性、国际性的一项工作。今年9月,我国成功举办由习近平总书记倡议并首次召开的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大会以“减少粮食损失浪费,促进世界粮食安全”为主题,被视为国际粮食减损领域的里程碑活动,开展了新的国际合作。大会宣布取得了“行动减损、机制减损、平台减损、生产减损、收获减损、储运减损、加工减损、流通减损、消费减损、意识减损”等十项节粮减损共识成果。下一步,我们要以国际粮食减损大会的圆满召开为契机,积极响应会议精神,推动建立国际粮食减损合作机制,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养成居安思危、处丰思歉、惜粮如金、节粮成习的良好风尚,为减少全球粮食损失浪费、促进国家和世界粮食安全争作贡献。